01
“吃个熊掌,撞一下运气就会上水(赢钱)的。”
老板打开冰箱,十几只熊掌和一个狗熊头看的更清楚。
“随便拍”
这是摄影师赵大明在离武汉1800公里的国外-缅北(啥都合法),一家中餐野味店里拍的。
店离赌场200米,
中国来的赌客输了吃熊掌转运;
赢了吃穿山甲护体…
100/杯泡穿山甲药酒;
200/只蜂猴;
250/条眼镜蛇;
260/克犀牛角;
350/斤穿山甲;
1000多元/只熊掌…
在美国开车撞死野生动物,车主是否无责要警察确认。
但处理尸体要花不少钱,这对中国很多人来说根本不是事,呼朋唤友来吃哇。
我认识一个夏尔巴猎人,他最喜欢干的事情就是把打到的野兔山鸡什么的晾干熏好拿去卖给傻乎乎的汉族人,然后拿钱去买牛羊肉吃。当然在兜售他的野兔山鸡肉的时候他绝对不会提自己更喜欢家养的牛羊肉,不过这仅仅是商业上的考虑。
02
有些中国人为何如此热衷于野味?
《自私的基因》里有个文化“模因”的概念,是指文化得以延续最小单位:
“不转不是中国人”、“请好心人转发 一下”、“转发后一生平安” 、“转疯了”、“必转”;
仁义礼智信;
手工炒茶;
湖兰人一开口,你就大概知道他是哪里人;
…
这些不分好坏,只论适应能力,都是“模因”找到合适的群体,一代代的传下来的。
03
“吃野味”也是个“模因”。
宋以前,食用“六畜”外的野味会鄙视的:
《周礼》“士”被赐予豚(小猪)、鱼、腊(腌肉);
“天子”享九鼎,包括牛、羊、豕、鱼、腊、肠胃、肤、鲜鱼(新鲜的鱼)、鲜腊(新腌的肉)。
没野味的位置。
祭祀用的三牢指牛﹑羊﹑豕,听说过用蝙蝠的莫?
汉《淮南子》:“越人得蚺蛇以为上肴。”
宋朝《岭外代答》中更说:“深广及溪峒人,不问鸟兽蛇虫,无不食之!”
汉时中原文化没完全到越,文人就鄙视越人;
宋时中原文化没完全到岭南,就鄙视岭南人。
他们毫无意外的用了爱吃野味这条做攻击人的证据。
04
但
凡事就怕但是
宋重文轻武,读书人在天堂里潇洒,个个“不为良相,即为良医”。
就将医学带离临床经验(宋之前,尤其是南宋前医学还是很重临床科学的),转而寻求哲学。
文人大多手无缚鸡之力,华佗那样的刮骨疗伤是不可能的。
选药、煎汤这种简单操作立马流行起来。
《伤寒杂病论》被抛弃,《黄帝内经》因基于哲学、汤方的典籍开始独霸一方。
于是文人一副药治百病~
电视剧里不管男主什么病,女主都在煲药,就是这道理。
煲药就要选才,常见的猪蹄能治百病,文人自己都不信,怎么唬住人?
当然是越稀有越好:
时间稀罕:死刑犯的血-人血馒头、婴儿脐带;
地点稀罕:深山老林动植物,天山雪莲、燕窝、野猪肚养胃、蛇胆清火、夜明砂(蝙蝠粪)明目…
文人还有个牛牛的词汇“药食同源”,于是山洞里躲着的蝙蝠被迫上了餐桌。
清朝入关后,带来了更多的野味习俗,上行下效的势能更大…
“水陆八珍”听说过吗?
乾隆爷奠定的:鹿筋、蛤士蟆、熊掌、鹿尾、象鼻(一说犴鼻)、驼峰、豹胎、狮乳、猕猴头等;
而在上中下八珍中,也包括猩唇、驼峰、猴头、熊掌、凫脯、鹿筋、黄唇胶、豹胎,以及果子狸。
红楼梦贾府的食材:“大鹿三十只,獐子五十只,狍子五十只,暹猪二十个,汤猪二十个,龙猪二十个,野猪二十个,家腊猪二十个,野羊二十个,青羊二十个,家汤羊二十个,家风羊二十个,鲟鳇鱼二个,各色杂鱼二百斤,活鸡、鸭、鹅各二百只,风鸡、鸭、鹅二百只,野鸡、兔子各二百对,熊掌二十对,鹿筋二十斤,海参五十斤,鹿舌五十条,牛舌五十条,蛏干二十斤,榛、松、桃、杏瓤各二口袋,大对虾五十对,干虾二百斤,银霜炭上等选用一千斤,中等二千斤,柴炭三万斤,御田胭脂米二石,碧糯五十斛,白糯五十斛,粉粳五十斛,杂色粱谷各五十斛,下用常米一千石,各色干菜一车,外卖粱谷,牲口各项之银共折银二千五百两。外门下孝敬哥儿姐儿玩意:活鹿两对,活白兔四对,黑兔四对,活锦鸡两对,西洋鸭两对。”
@魏水华
您看看,野味有多少?
那是越多越稀罕越有地位的。
戒耳餐。
何谓耳餐?
耳餐者,务名之谓也,贪贵物之名,夸敬客之意,是以耳餐,非口餐也。
不知豆腐得味,远胜燕窝;
海菜不佳,不如蔬笋。
余尝谓鸡、猪、鱼、鸭,豪杰之士也,各有本味,自成一家;
海参、燕窝,庸陋之人也,全无性情,寄人篱下。
——《随园食单》-戒单
大才子大吃货 袁枚 就公开反对野味,上文大概意思是:野味,完全是给耳朵吃的食物,不是给嘴吃的。
普通百姓看到帝王将相吃野味成风,自然奉为圭臬,江湖上四处飘荡着虎骨治百病、虎鞭壮阳的方子…
甚至国宝大熊猫的皮在大清就常晾在百姓房子外(一位法国的传教士在路过四川的一户农民家时,不小心瞅见了他家的院子里正铺满了熊猫的皮在晾晒…熊猫于是中外驰名)。
历史让野味在中国人“模因”里有种贵族感。
比如承德在那时候是皇家去避暑的地方,风俗还有些在的:
美食-承德地方美食主要分两类,塞外野味和风味小吃。
塞外野味像“鹿肉、狍子肉、骆驼肉”等等,可以到高大上的“满汉全席”。
你和哥们够不够铁?
有个标准是他悄悄的告诉你:兄弟,老虎肉吃过没?哥带你去缅甸尝尝…
这既是我有权力的象征;
也是我信你,现在把把柄让渡给你的象征…
05
野味好不好吃?
当然不好吃!!!
资料来源:枪炮 病菌 钢铁
人类今天90%的热量来源还是5500年及以前祖先驯化的小麦、稻米、玉米、马铃薯、山羊、牛、绵羊、猪、马。
没错就是句号,5种被驯化的动物地位至今无法撼动。
我们都有着一个原始人的胃。
这话反着说:野外已经没有什么可被驯化的动植物了。
被驯化前的玉米长这样,西瓜长这样,你下嘴试试?
地球上现在还有一个叫水果猎人的职业,主要在热带找水果,能发现一个水椰子就够高兴好几年了…
在中国大热的《荒野求生》完全是大家离开野外太久,加上电视的渲染,实际上人作为万兽之王、地球最大bug,bug到癌症级别,拿着工具能干死一切动物,徒手都能掐死狼。
在野外根本没电视里那么危险,那都是贝爷为了让你淘腰包演给你看的~
野猪、野鸭的肉又柴有硬,怎么煮都和咬铁块一样。
野猪腿是逃命、野鸭胸用来飞,根本不是笼子里那么鲜嫩可比的。
06
野味毒不毒?
蝙蝠有多毒? 之前文章写过,点我阅读>>
人也很毒啊,人唾液里也能分离出病毒,普通人嘴里细菌比金毛犬还多…
物种各自适应了自己的病菌,你把人家当能量包,它身上的病菌就是附赠礼物…
今天说一个人把病传给野味、野味再传回来的例子~
500年前,葡萄牙人登陆并统治了美洲。同时带去了麻风病:一种由麻风杆菌或弥漫型麻风分枝杆菌引起的慢性传染病。
病菌从鼻子耳朵扩散到皮肤和神经,导致皮肤变厚,产生结节,失去知觉,双目失明,然后眉毛脱落,鼻子塌陷,最严重是上肢残废,身体畸形。
这种病满世界都是,中国春秋就有病例。
说回美洲,有种慢吞吞犰狳[qiú yú]的动物找到埋在郊外的麻风病人尸骨。
犰狳体温很低适合麻风病菌存活,期中九带犰狳感染率超40%,一来二去就适应了,带菌满美洲闲逛。
巴西现在是世界第二大麻风病国家,因为穷人太多,抓行动缓慢的犰狳来补充蛋白质是没办法的事。
人家是明知道会感染,明知道有毒,没办法要吃;
有些人是明知道会感染,明知道有毒,为了面子还要吃,国家不许的,就偷偷去边境吃…
摄影师记录偷猎穿山甲全过程:只剩皮的穿山甲
07
不过“模因”是可以慢慢通过氛围调整的,因为中国人是擅长自我反省的~
这需要个体的二级、三级自觉。
我们那抽烟举例:
a开始只是觉得抽烟爽;
后来觉察到抽烟有害健康,就属于二级了,但这不一定有用,a知道抽烟有害健康,还是继续抽了,反正人生才活几十年,干嘛委屈自己;
到三阶就很牛了,a有一天领悟到人生根本没有享乐和痛苦的概念,本就是一场修行,抽不抽烟根本无所谓,这时候他选择抽或不抽就很自由了。
老王希望所有读到这篇文章的人都到第三个阶段…
到时候,只需把“抽烟”换成“吃野味”…
美好的事情就发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