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下午,
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举办新闻发布会,
介绍境外输入疫情防控工作
及医疗救治有关情况。
全省境外输入病例最新情况
截至3月26日8:00,陕西省共报告8例境外输入确诊病例,男性6例,女性2例,年龄在19-35岁之间。7例中国籍,1例中国香港籍。5例为留学生,3例为境外务工人员。从境外国家旅居史看,英国3例、菲律宾2例、印尼1例、西班牙1例,美国1例。
8例患者中,通过外省口岸入境中转陕西省的有6例,通过北京分流航班入境西安口岸的有2例。在从境外来陕返陕途中除吃饭、喝水外,均全程佩戴口罩。8例确诊病例在陕西省的密切接触者均已集中隔离,省外的密切接触者均已发函相关省份协查追踪。
8例确诊病概况如下:
病例1:张某某,3月13日从印尼出发,经香港转机由上海浦东机场入境,14日抵陕后转运至西安市中心医院糖坊街院区隔离治疗,3月16日确诊。目前,患者在西安市第八医院隔离治疗,病情平稳。
病例2,沈某某,3月18日从菲律宾马尼拉出发,经广州白云机场入境,3月19日抵陕后转运至咸阳市中心医院东郊医院(咸阳市传染病院)隔离治疗,同日确诊,目前病情平稳。
病例3,徐某某,3月17日从英国伦敦出发,经新加坡转机,由广州白云机场入境,18日抵陕后转送至碑林区集中隔离点隔离观察,3月20日确诊后转运至陕西省传染病院(西安市第八医院)隔离治疗,目前病情平稳。
病例4,陈某某,3月21日从英国伦敦出发,经阿联酋阿布扎比机场转机,23日至西安咸阳机场入境,入境后被转运至西安市胸科医院隔离治疗,24日确诊,目前病情平稳。
病例5,霍某某,3月17日从西班牙马德里巴拉哈斯国际机场出发,经香港转机,由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入境,19日抵陕后转运至集中隔离点医学观察。20日出现症状后转运至西安医专附属医院隔离治疗,25日确诊。目前患者在陕西省传染病院(西安市第八医院)隔离治疗,病情平稳。
病例6,郝某某,3月24日从英国伦敦希思罗机场出发,经比利时布鲁塞尔机场转机,25日至西安咸阳机场入境。当日确诊,被转运至陕西省传染病院(西安市第八医院)隔离治疗,目前患者症状轻微,病情平稳。
病例7,贺某某,3月18日从菲律宾马尼拉出发,经广州白云机场入境,3月19日抵陕后转运至咸阳市三原县集中隔离点,25日确诊,目前在咸阳市中心医院东郊医院(咸阳市传染病院)隔离治疗,病情平稳。
病例8,韦某某,3月17日从美国出发,经香港由北京入境,3月19日抵达榆林,随即被转运至隔离点医学观察。23日晚出现症状,转运至榆阳区人民医院隔离治疗, 26日确诊,目前病情平稳。
截止3月26日,全省累计报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253例,陕西省本地新冠肺炎治愈率98.8%,本地确诊普通型、重及危重型病例全部清零。
西安海关严格“三查三排一转运”
一是在检疫筛查环节严格落实“三查”,严格100%查验健康申明卡、开展体温筛查、实施医学巡查。
二是在检疫排查环节严格落实“三排”,严格实施流行病学排查、医学排查、实验室检测排查。
三是在检疫处置环节严格落实“一转运”,对判定为染疫人(确诊病例)、染疫嫌疑人(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患者以及无症状但有流行病学史的人员,一律按照联防联控机制要求,转运地方卫生健康部门妥善处置。
同时,确保做到“五个不漏”:不漏一机,确保监管到每一架出入境飞机;不漏一人,确保检疫到每一位出入境人员;不漏一卡,确保所有出入境人员填报《健康申明卡》;不漏一样,确保对每位染疫嫌疑人实施采样;不漏一环,确保检疫查验环节和联防联控环节有序有效衔接。
两高: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
中外公民都追刑责
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海关总署16日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境卫生检疫工作 依法惩治妨害国境卫生检疫违法犯罪的意见》,为全国海关防控疫情跨境传播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根据意见,检疫传染病染疫人或者染疫嫌疑人不如实填报健康申明卡、拒绝体温监测、流行病学调查等卫生检疫措施,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或有传播风险的,按照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定罪处罚。
注意!隐瞒接触史逃避隔离治疗
追究法律责任 列入失信名单
3月25日,《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决定》经陕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决定明确了单位和公民个人的法律责任,规定单位和个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决定的,依法给予处罚;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个人有隐瞒病史、重点地区旅行史、与患者或疑似患者接触史和逃避隔离治疗、医学观察等行为的,除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外,还应当将其失信信息归集到信用信息平台,依法采取联合惩戒措施。
国家工作人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履行疫情防控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境外来返西安人员主要有三类
目前,境外来返西安人员主要有三类情况:
第一类是从境外直航进入西安人员。
严格实行《健康申明卡》填报制度,一律执行入境即“集中隔离+核酸检测”措施。旅客到达后,机场方面通过机下处置防线、到达厅处置防线、场区处置防线等三道防线,对旅客进行身份识别、健康检测和转运处置。由区县开发区成立工作专班,点对点专车送,一视同仁、无差别实行14天集中隔离,隔离期间相关费用由本人承担。有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的旅客,直接送定点医院排查或诊治,治疗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上述人员的密接人员送至定点医院医学留观;其他人员直接送至指定酒店集中留观。
第二类是从国内其他口岸入境中转进入西安人员。
这类人员的识别是难点,在落实好集中隔离、核酸检测等措施的同时,主要推进关口前移,把好信息关。再次提醒从其他口岸中转进入西安人员,请大家务必主动申报、如实报告个人信息。这是法律要求和义务,也是对自己和广大市民负责。
第三类是进京国际航班分流人员。
对于发现的确诊患者、疑似患者、密切接触者、发热患者等4类人员,专人专车送往指定医院、观察点进行留观筛查和治疗;对一般旅客转运至指定区域或酒店,等待核酸检测结果。对经确认无需留观、最终目的地非陕西境内的乘客,乘原航班继续前往北京;对经确认无需隔离留观、最终目的地在陕西境内的乘客,由目的地政府负责转运。
对境外来陕返陕人员的建议
一是如实报告。在入境时,要如实填报入境健康申明卡,如实报告近14天境外旅居史以及健康状况。如存在谎报、瞒报病情、旅居史等情况,引起疫情传播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同时要主动配合做好登临检疫、医学巡查、核酸检测等工作。
二是配合查验。经外省口岸入境中转来陕返陕人员,在机场进行证件查验时,请主动出示本人护照;如出示身份证,要主动报告境外旅居史,同时配合机场做好分流转运工作。经高铁等交通工具中转抵陕人员,要在到达陕西境内后第一时间向相关部门主动报告境外旅居史,并配合当地进行集中隔离。
三是及时就诊。建议境外人员在疫情高发期间减少外出、减少聚会聚餐、减少与他人近距离接触。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一定要戴上口罩,及时到当地医疗机构就诊,遵守当地传染病防控的相关要求。
四是慎重出行。境外人员如具备一定的生活条件,应暂停回国,减少长途旅程导致的感染风险。确有需求时,应评估自身健康状况,患有急性疾病或慢性基础疾病一定避免出行。若旅行,应尽量选择直飞航线,减少中转风险,全程有效佩戴口罩,保持手卫生,做好个人防护。
境外来陕返陕人员
在途中如何做好个人防护?
一是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全程有效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符合KN95/N95及以上级别的防护口罩;
二是随时保持手卫生,减少接触交通工具的公共物品和部位;
三是旅途中做好健康监测,发热时要主动测量体温,并主动报告;
四是留意周围旅客健康状况,避免与可疑症状人员近距离接触;
五是旅途中如需去就诊时,应主动告知本人旅行居住史,配合医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六是妥善保存旅行票据信息,以配合可能的相关密切接触者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