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发布后,家长对民办学校招生范围极其关注,也就是新政原文中表述的“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民办学校的审批地在哪?4月13日,记者针对这一问题采访了陕西省教育学会评价中心主任胡健。
陕西省发布的《通知》明确规定,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提前申报招生计划,由审批地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并在审批地招生,审批地招生学位有余额的,可以适当扩大招生范围,但不得跨市域招生。
根据这一《通知》,胡健告诉记者,《陕西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2014修正)》明确规定:
■高级中学、初级中学、职业高级中学、初等职业学校,由设区的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小学、幼儿园、各类文化教育培训学校,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胡健说,按照最新政策结合条例规定,如果民办小学的审批地在区县,就在本区县招生;如果民办初中的审批地在市一级,就在市域范围招生。
打个比方,拿西安市来说,某民办小学是碑林区教育局审批的,属于碑林区教育局管辖范围,按照新政就要在碑林区内招生,幼升小阶段的家长就不能跨区报名了。某民办中学属于西安市教育局审批,可以在西安市范围内招生。“如果学校招不满,学位有余额的,也可以适当扩大招生范围,但不允许跨市域招生。”胡健说。